曾經,小張的三個女朋友 (2014)

  「我要跟你離婚!」這句話我已經聽了不下一百次,結婚十年來,就像大姨媽一樣每個月來一次。記得最嚴重的那一次,並不是小方跑回娘家一個月的那次;而是我們一個星期分房睡,每天見面卻不說一句話的那次。

  這次是因為小孩考試考差,小方認為我應該要把小孩管教一下,但是我卻不想對小孩太嚴厲,小方就生氣地說:「這是你的小孩耶,怎麼你好像事不關己,你不管教,乾脆離婚算了。」我嘆口氣,摸摸鼻子離開家裡,到隔壁國小散步去。

  我沿著國小操場繞著繞著,看到一對年輕小情侶正在一隅甜甜蜜蜜,我心裡不禁一陣悸動。令我悸動的並不是男性荷爾蒙,而是我的褪黑激素。曾幾何時,我與小方的激情已經不再,是結婚後的第一個月她穿著邋遢的睡衣像個阿姨翹腳吃飯的那次嗎?是結婚後的第三個月她說我有大叔味的那次嗎?還是那次她看著我第二任女友的照片,她冷冷地跟我說:「你還是比較愛她,對吧?」

  我的嘴巴沒有回答,我的眼神回答了。又走了一圈,那對情侶不談情說愛了,因為他們的舌頭代替了言語。「是嗎?」我的眼神回答:「那是愛嗎?」不過小方的解讀是「是的,我比較愛我的第二任女友。」隨她解讀吧,如果那就是愛,那麼她應該嫁給冰淇淋,冰淇淋比較能給她高潮。

  看著那對情侶,我想起我的第一任女友,因為那一年我們跟他們一樣是高中生。那種情竇初開的感覺,現在回想起來仍像是奶油一樣濃郁,從舌尖散發開來,讓耳朵發紅,讓頭皮發麻。

  「年輕人,好好保握這一刻的幸福吧!」我看著那對情侶,心裡默默地想著。「等你們高中畢業,一切都會變了調。」我想起我與我初戀情人那次一起到海邊玩,我們寫著一張紙條:「志明愛春嬌,永遠在一起!」然後把它塞到一個空瓶子裡,丟到大海中。這個激情等我們到了大學時開始有了變化,從一開始每天晚上打電話2、3個小時,到她開始晚上趕報告,到她開始週末忙社團,到那天我在她話劇表演預演去探班時,發現社團根本空無一人。

  那個痛現在還隱隱刻在我的心上,而那件事之後,是不斷的猜忌跟不斷的謊言。我現在回想起來,為什麼我不一開始就開門見山地說:「妳喜歡上別人了吧?」而要這麼懦弱地想修復這個已經被海浪擊碎的沙灘城堡呢?我又繞了操場一圈。或許,是因為我的第一任女友是我這一生最愛的女人吧。

  我的初戀情人對我說的最後一次謊言,是大二那年的七夕情人節,我跟她吃完情人節大餐後,她說有社團朋友找她討論事情。而那次也是我對她的最後一次猜忌。我跟蹤她,最後發現她社團的學長站在她宿舍大門前,捧著一大束的鮮花。而我那位女友給他的回報,竟然是個深情的熱吻。

  哼,雖然每次想起都會痛一次,但是我把它當作腳底按摩,每次的痛都是為了我的未來好。與我第一位女友分手之後,我發瘋似地參加聯誼,送早餐,送宵夜,每天上網就是開著通訊軟體,複製諂媚的甜言蜜語給我的五位學伴。但這些都無法消滅我的孤寂。我開始挑戰最困難的事:追我們學校啦啦隊的校花。而當愛情變成是一種競賽時,也就沒什麼困難的了。我砸下大筆的鈔票,最後在一堆蒼蠅中脫穎而出。哈哈,我就是喜歡這樣形容愛情,我就是那陀大便上的蒼蠅王。

  交了美女女友後,還是無法填滿我的空虛。我最想要的是報復,但找不到發洩的對象。我只好以做愛來填補我的空虛,每當我恨我的初戀情人時,我就傳封訊息給我的美女女友:「不爽!」。最後在交往三個月後分手時,我查看我的簡訊,發現我傳給她100封的「不爽!」。

  用錢堆積的愛情是最廉價的愛情。我的第二段愛情就在她要我買一隻大熊熊給她,我拒絕後,她傳給我一封訊息「不爽」下結束了。若要回憶這段愛情,我只能用空虛彌補空虛來形容。現在想起,大腦又好像被黑洞吸空一樣,無比的絕望。

  所以,我大二下休學了半年。我那有錢的爸爸把我送到國外,送到遙遠的草原放牛吃草。在牛糞、羊尿與蚊蟲侵擾下,我逐漸甦醒過來。回國後,把學業完成,當個兵,順利地出來工作。

  「叮叮叮!叮叮叮!」一陣手機鈴聲把我從回憶中拉回來,不用看就知道是小方打電話給我了。

  她說:「唯!」

  我說:「嗯!」

  「嗯!」

  「怎樣!想我了喔!」

  「想你個大頭啦!我是問你你是不是把垃圾拿出去倒了!」

  唉!現在我們吵架還要在垃圾車來之前吵才有效率。

  我說:「嗯,剛剛垃圾車來過了。」

  「喔…….那你回來前,記得買明天早餐的麵包喔。」

  「好啦,我知道啦。」

  「掰掰!」

  「掰掰!」

  那個掰掰還是那樣的青澀,還是那麼的柔細,還是帶有點欲言又止的感覺,就像我第一次約小方出來吃飯,最後她跟我說「掰掰」一樣。

  小方是我的大學同學,是我第一份工作的同事,還是我第二任女友的好朋友。但是她並不是個外型出眾的女生,在人群中你很容易忽視她的存在。我在公司第一次見到她時,還忘了她叫什麼名字。

  「ㄟ,你是我大學同學耶,你叫方…方…方…」

  「方婷,你是高志明吧。」

  「哈,女生就是比男生記性好,男生當了兵,智力都下降了80。」

  而我是在工作第三年才對她有了好感,那次下班為了解悶邀她吃個晚餐。聊天聊到大學生活,聊到感情,聊到我前女友。我突然發現小方的心靈跟我是如此的契合,在她的眼中我看到了一絲絲的愛情。

  我們那次聊天聊到結完帳,在餐廳外要分開時還在聊,就在我想問她一些私人的事情時,她問我:「你現在還會想起你前女友嗎?」

  我語塞了,我胡亂地說:「有時候還是會啦。」

  她接著又說:「那你還愛她嗎?」

  我這時候回神了,我看著她的眼睛:「不會,因為我眼前有個人讓我忘了什麼是愛!」

  她瞬間兩臉泛紅地說:「你說屁話!我要走了!掰掰!」

  一個星期後,我跟她告白。一年後,我們結婚了。

  哼,十一年後,我從國小操場走到麵包店。

  「這樣一共是195元喔!」我看著那位年輕的店員,她好像我的初戀情人,那麼的單純,那麼的有活力。

  「先生,這樣一共是195元喔!」

  「喔喔!我還想買個蛋糕。」

  我挑了一個小方最愛的提拉米蘇,還挑一個我青梅竹馬最愛的90%純度黑森林。我走回小學,找到操場旁已經空掉的情人座上,吃著那又苦又甜的黑森林。


  「曾經,小張的三個女朋友」2014年8月2日後記:獻給小張的邀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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